第(1/3)页 凤历十六年腊月二十七,监察院将刑部六十八个大大小小的官员给一锅端了。 朝中的所有官员都以为刑部的这六十八人恐怕也会和前面那十二人一样,被监察院罗列出各自罪状张贴于监察院的围墙上,也张贴于皇宫的宫墙外。 甚至也会插着牌子被监察院的差吏押出去敲锣打鼓游街示众。 这事当在年后开了朝才会进行。 可所有人都万万没有料到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腊月二十八的中午,监察院竟然将刑部的那六十八个官员给放了! 全给放了! 突然的抓,又突然的放! 抓的时候没有名目,放的时候也没有说法! 这特么的,简直就是儿戏! 但又不是儿戏。 吏部出了一纸公文,上面写到刑部这六十八个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借着陛下赐予的权力胡作非为中饱私囊,建议全部免职! 包括了刑部尚书严自律! 这一纸公文上,骇然有陛下的亲笔批复。 就一个字‘准!’ 这纸建议的公文上面还盖有陛下的小印,就变成了陛下的旨意! 上面没有内阁左右二相的署名,也没有内阁的大印! 这说明这份建议罢免的文书并没有经过内阁左右二相的审核直接就递到了陛下的案头。 偏偏陛下还同意了! 这里面就很有深意了。 其一,便是吏部史尚书分明是左相一系的人,他为何会出了这道建议免职的公文? 他是嫌事不够大么? 免去的是刑部的官员,而刑部,同样也是左相一系的人! 监察院昨天将刑部官员悉数下了大狱,今儿个吏部就干了这背后一刀的事……看来风向真的变了! 其二便是这么大个事陛下竟然如此之快的批复了! 想左相潘大人联合百官上书弹劾陈小富,至今陛下依旧留中,那弹劾就成了一个笑话。 能面见陛下,能如此之快令陛下做出决定者,一定就是陈小富了! 陛下竟然对他如此信任……那么这庙堂之上左相与陈小富的争斗,至此也就明朗了。 左相完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