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已经胜利的他们,不想回到过去。 “这个简单,我可以把俱乐部连同大门,全部弄成透明的,我们在里面可以直接观战,但子弹不会打到我们这里来!” 周成说着,一挥手。 俱乐部瞬间变成了虚影,周围环境则变成了李云龙的营地。 对众人来说,他们还在里面。 但外面的一切,却都看得一清二楚,甚至苍蝇、蚊子从耳边飞过,都能听到嗡嗡声。 “看好了,你们给了独立团资助,俺老李绝对要打一个漂亮的胜仗给你们!”李云龙说着,走出俱乐部,带领手底下士兵赶往了战场。 这个战场,叫“李家坡”。 来犯敌军是“山崎大队”,一个装备精良的日军大队。 孤军就敢深入腹地,被包围在了那里。 但李家坡地势险要,无法大规模作战,想要消灭他们,只能用一个团去冲锋,打攻坚战——现在已经打了足足八个小时。 主力772团一直在猛攻,却一直打不下来。 反而自己损伤惨重。 李云龙临危受命,被派去接替772团,负责攻坚。 原著中,李云龙根据多年打仗的经验,制定了一个挖战壕、扔手雷的策略,用3600颗手雷,硬生生炸开了防线。 然后冲锋拼刺刀,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 但实际上,对方只有五百人。 而独立团有一千多人。 大概相当于是,每人扔三颗手雷,两个人才炸死对方一人! 这就已经赢得很漂亮了。 为什么? 因为双方装备差距太大! 鬼子有机枪,有迫击炮,用的都是崭新的三八大盖,火力惊人。而李云龙这边,甚至做不到全员配枪,否则手雷炸开防线之后,也不用冲锋拼刺刀!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独立团有了装备。 “炮兵都给我听好了,对准阵地,面前给我摆一排炮,一个个的放炮弹,给我先洗一遍地!”李云龙说:“然后,所有人都给我双手拿枪,别他娘考虑什么准头,射到地方就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