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逛街买衣服-《重生之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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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不光不带还价,价钱对于农村人来说还死贵,林林总总加起来一千八百多,王浩然想了想又估摸了下老爸的身材给老爸买了一身休闲服,零头被店主抹了去,凑了个两千块。

    显然是很难在小镇上做一个这么大的单子,女子眉开眼笑临出门还送了我王浩杰一个很潮流的鸭舌帽,直接给戴王浩杰头上了。

    “哥,我可没说要买这么好的衣服啊,钱我不出,你花钱可真厉害。”

    “哈哈,不要你付钱,算我买给你的,你的零用钱留着上学花,就是不许大手大脚。”

    “说你自己大手大脚把,我还不会大手大脚呢,给老妈知道要心疼死了。”

    “没事,回去我会和老妈说的。这算不上大手大脚,开心就好。”

    “还要买什么不,再去买两个本子和笔被,对了我的文具盒也要换了,还是你以前用的,都关不上了。”

    “也行,我也要去买个钢笔。”

    “圆珠笔多好用,还省事,就哥你爱用钢笔。”

    相比圆珠笔,王浩然的确更爱用钢笔写字,说不上来的感觉,总是觉得钢笔写字比较有型,可能是从小学开始就开始用钢笔临摹字帖养成了习惯。

    相对来说,大部分学生还是喜欢用圆珠笔的,方便省事,没墨了,扔了或者换个笔芯就好。

    去了文具店,王浩杰买了个书包和两本作业本,王浩然只买个钢笔,家里的那只用了三年的钢笔经过一个暑假的摧残早不像样了。

    挑了个样式顺手的英雄牌钢笔,十八块钱,不算贵,王浩然想了想也没差什么就带着弟弟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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