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毕竟,如果货源是次品的话,那么生意是没得做的,甚至还会给花香镇的情况,更加雪上加霜的。 花香镇的人做生意本来就已经够难的了,花香镇的人也并不是什么特别会经商,在一众老板中脱颖而出的那种。 祝瑞颖很清楚,不能什么都没有,必须得有出彩的地方才行。 那也就剩下供货源了,必须得找到好的供应货源,才能在市场上面有一些、给人一种脱颖而出的感觉。 不然的话,若是什么都没有,就算祝瑞颖再努力,那也无济于事,这个生意也做不起来的。 比较好的一点是,在祝瑞颖努力,投入心血的同时,花香镇的人也没给她拖后腿。 经过她的观察,北城大多数的人,对于花香镇人的偏见,其实并没有那么偏执,更多的,只是碍于城主的规矩。 在北城,妖更多,妖是没有什么群体意识的,但那场灾难中还在的妖,心中自然是有仇恨的,而新的妖,没经历过那场战役的妖,虽对大昌人厌恶,但没发展到恨的地步。 而且,还记得仇恨的妖,都知道他们的仇人是谁,他们的仇人,不是花香镇的人。 对于花香镇的人只是讨厌罢了。 妖永远是个体,他们没有种族意识,所以,花香镇人做生意,不是一条有不通的路,若是第一步走好了,后面的路,其实也并没有那么难走。 毕竟,对于百姓们来说,花香镇人开的那几个商铺的东西确实不错,质量可以,他们也确实用得到。 而且定价真的很低,货比三家,是合适的。 花香镇的人也平和,没有戾气,也没有狗眼看人低的情况,各个方面的服务都很周到。 每个人对他们都是笑脸相迎的,无论他们买的东西是多还是少,又或是不买,他们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待,不会给他们冷脸看。 百姓们其实很是受用。 城主是有些规矩,特别针对花香镇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百姓们不能够买花香镇人的规矩,但是现在已经出现了特例。 因为花香镇的人做起了生意,而,已经有人买了花香镇人的东西,生意做了下去,那么这个规矩,其实已经被打破了。 他们再装装傻,过去买一点儿,又有何妨呢? 百姓们也是要生活的,买到性价比高东西,谁不高兴? 祝瑞颖把这条生意路打通,也是不容易,辛苦了一番。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她体会到了钱的好处。 砸钱真爽,有钱真好。 祝瑞颖觉得自己是一个很肤浅的人,她在打通生意路,接触那些老板的时候,很喜欢看他们上一秒滔滔不绝地找她理论,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是花香镇的人要做生意,是花香镇的人要求合作云云,而下一秒就被她的金子砸得说不出来话,一副哑火,不尴不尬的表情,最后自己往回找补的模样。 实在是有趣极了。 第(1/3)页